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29号)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基〔2022〕88号),结合我市初中毕业生的实际,制定了《2022年普通高中、普通中专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》,以下简称《意见》。
一、 制定背景
随着郑州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需要,结合郑州美好教育的发展,落实好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比例,统筹好职普大体相当,提升基础教育服务民生能力,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的能力。
二、 主要内容
《意见》分为三个部分:
第一部分:2022年郑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。明确招生对象、报名方式,考试安排,录取工作,分配生确定等九项内容。
第二部分:2022年郑州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。明确招生对象、报名办法、志愿填报、录取工作等六项内容。
第三部分:2022年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。明确招生对象及办法、考试安排、志愿填报及录取等要求。
《意见》亮点
1、 聚焦郑州美好教育,回应社会关切,满足初中毕业生升学需求。
2、 聚焦公办、民办协调发展,科学编制公办、民办招生计划。
3、 聚焦疫情防控,从招生报名、考试、录取等多环节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落到实处,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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